“那好了,只要把那个老板找出来,你们给出个征求意见书,然后让他出具一份不同意公开的意见书,理由就是,公司的债权现在归他,如果公开会损害到他的利益。”
“这事,是不是就妥了?”
谢主任三人听得人都有点麻了,不是,还能这么玩的吗?
这就是从公司法的角度出发来解决的,公司那个法人虽然死了,但之前别人欠公司的钱还在,这个钱属于公司的股东。
那好了,这个第三方就从公司变成了自然人,所以只需要这个人出具意见书,那程序就没问题了。
弄明白之后,谢主任疑惑道:“岳律师,那老板怕不会同意吧,这样一来对方就可以告那个老板了吧?”
岳夏岚笑道:“你是说对方告那个股东要钱是吧,他凭什么告,公司欠的钱,有限责任公司,股东凭什么承担?”
岳夏岚大概解释了一下,表面上看起来这不合理,但其实就是玩的一个讼棍手段。
行政信息公开中,只要相关第三方不同意且有合理的理由,注意是合理理由就行,那行政机关就不用公开。
说白了就是一个权重的问题,只要是相关第三方,只要能有合理理由说明可能会影响他的权益,就不用公开,注意是可能!
而如果真的要较真,说公司注销后的债务和债权怎么弄怎么分配,那就要找出之前的清算报告来,看看这个公司注销清算程序是不是有问题。
而注销清算报告一般保存多久,公司法中没有明确规定,按照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来看,正常是十年。
“你们说这公司注销快十年了,我之前算了一下,其实不是十年,是已经超过十年了。”
“就不用说诉讼时效了,单单是证据他们都找不到,清算报告都没有,他们拿什么起诉?”
“然后你们再给这老板一点小工程什么的,他肯定愿意帮忙,这也不是伪证,理论上那个债权确实可能归属于他。”
这一刻,谢主任只有一个想法,和这些律师们打交道时间长了容易折寿……
这个事大家都知道罗宏轩是挂靠的,都知道教育部门没给钱,但一边通过行政诉讼来搞事,另一边则用公司法注销后债权归属来应对。
双方又谈了一些细节,随后结束视频咨询。
接下来便是具体签合同了,二审是要请这位岳律师出庭的,行政机关请律师出庭也正常,很常见的情况,很多案子都能见到。
因为工作人员毕竟不是专业律师,有时候就是没办法应对。有了系统性的做法,教育部门和复议机关便开始行动了起来。
当初能接到工程的肯定不是普通人,虽然公司注销十年了,但这位叫高烨伟的老板依旧在吕山市,也依旧在做工程。
最开始听到说要做这个的时候高烨伟确实有点不太乐意。
毕竟当初罗宏轩挂靠在他的公司,钱没拿到,但人家每年的挂靠费用都是正常交的。
但在知道说可能接到新工程后便很快同意了。
良心什么的又不能当饭吃,这年头做工程的基本上下面都跟着一群人吃饭,所以该接还是得接。
法律风险什么的他并不担心,那位岳律师说的很清楚,对方根本没有任何理由起诉,就算起诉了,也拿不出证据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