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赶紧过去,那边说是中暑了很严重,后面就进了icu……”
“周律师,你说我丈夫躺在病床上,还没死,我肯定不能放弃抢救吧……”
周云闻言摆摆手道:“这个你做的很对,没有任何问题,情况我大概已经清楚了,你丈夫住院后,那个什么站点以及所属公司的人有没有来看过?”
孙依玲摇摇头道:“都没有来过,反倒是他的同事来过,还给我留了一千块。”
“我也找过他们领导,他们领导说这是我丈夫自己的问题,和他们没有关系,如果我不闹的话,出于什么人道主义,可以给一万块。”
“但我要是仲裁或者干嘛非得闹,那就一分钱不给,让我想怎么告怎么告。”
“周律师,不是说我非得要闹要仲裁,而是一万块根本没用,我们家现在还欠着医院几十万呢,一万块你说这没法答应的。”
孙依玲说到这里已经开始掉眼泪了:“现在我家这边的亲戚指责我,说当时放弃不就行了,为什么非要治,明知道治不好还非得花那个冤枉钱。”
“现在好了,人没了,钱也没了。”
周云摆摆手道:“这些就不用说了,现在呢我需要以下一些材料,首先是劳动裁决书,然后是你丈夫和那个公司签的协议,然后呢是你丈夫的银行流水,以及他在外卖软件上的薪酬记录。”
“还有,医院的抢救以及治疗方面的记录,这个没有的话我到时候去调取也行。”
“除了这之外,还有就是你们之前提起劳动仲裁的那些证据,比如开周会的证据,工作的证据等等……”
把所有东西都整理了一个清单发给孙依玲,然后双方约好下午再见一面。
谈话结束,孙依玲回家,周云则是要找个地方住下。
为了方便之后的诉讼,他选择住在长花区法院旁边,都不用打车,走着就能过去。
对于确认劳动关系这个,周云其实是比较疑惑的,按照他的理解,这个并不算特别难。
而且根据他的经验来看,其实这个确认劳动关系,劳动仲裁委和人民法院在这方面其实是比较灵活的。
怎么个灵活法呢,就像是外卖骑手这种新业态的劳动者,以某团为例吧,专送这个都好说,平时稍微注意一下,比如开例会,站点给你转单子,或者是签到之类的,把这些注意收集好,基本上肯定能和站点所属的外包公司确定劳动关系。
当然,某团就不用想了,那根本不可能,人家那么多的专家搞出来的制度,你就别想能刺穿。
可以和站点那些服务公司扯上关系就不错了。
剩下的什么畅跑乐跑之类,这就稍微复杂了一点,个人不太容易做,需要比较专业的法律人士来介入。
案例方面也是各地区别很大,有的能认定,有的则不给认定。
众包就更不用说了,那基本上是不可能认定劳动关系的。
而灵活的地方在于,像是那些争议比较大的骑手类型,畅跑乐跑这种,如果你想拿不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以及离职补偿金的话,那一般不给你认定劳动关系。
就是不能让你拿钱,想要钱是不行的。
但是,如果你受伤比较严重,亦或者是出现了死亡的情况,诶,这个时候哪怕你的证据没那么充分,法院也会说你们确实存在劳动关系。